为增强惠阳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知识,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及纠纷处理能力,在惠阳区普法办、惠阳区司法和信访局、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惠州市惠阳区物业服务行业协会、惠州市惠阳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办、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民法典》时代物业管理常用法律知识及案例解析讲座在财富大厦8楼会议室举行。惠阳区普法办、惠阳区司法与信访局代表林秋景股长、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伟东主任、物业管理所林锦棠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惠阳区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徐文忠会长、惠阳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李启雅主任及50余名物业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各级主管等参加了培训。
惠阳区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徐会长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以及强调本次活动的意义,希望各物业负责人能够在本次活动学到干货知识运用到工作中;
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主任指出,各物业企业要认真学习《民法典》中涉及有关物业管理的知识,强化物业服务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及运用,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惠阳区普法办林股长提出各物业服务企业需不断学习,提高各物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物业纠纷预防与化解长效机制,共同推进惠阳区物业管理的全面健康发展。
此次活动由广东省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章勇律师以《民法典》时代物业管理常用法律知识及案例解析”为主题,通过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维修基金的筹集与使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归属;物业管理与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在《民法典》生效后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五大板块进行逐一剖析,并以《楼上装修厨房改造成厕所 ,法院判令恢复原状》、《买了一个车位却想停两辆车,法院不支持!》、《一楼住户不交电梯费,是否有理?》等多个案例,以理论联系实践生动形象地向大家分享了《民法典》时代物业管理涉及的各方面法律知识,并对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提出建议。
讲座结束后,我所公共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廖立华,提出近几年关于物业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情况,提倡物业公司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诉前联调的方式,推动物业纠纷的化解。
随着惠阳区城市化的发展,物业事务逐日上升,小区业主的生活意识与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为适应我区物业管理事务的需求,提高物业行业的综合管理能力,避免社会矛盾的发生,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法律服务队伍,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坚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发挥法律人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