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道义,依法护民权”这是我所在2023年6月25日上午收到当事人赠送我所公共事务部和行政法律事务部部长、区中心所调委会主任廖立华的一面锦旗,以表示对廖立华主任为其提供调解服务的认可和感谢。
2023年6月14日我所邱文峰律师接受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刘某、张某时,以书写文字的方式向当事人了解事故情况,经初步了解案情得知刘某、张某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同时得知刘某、张某二人均患有聋哑症,存在语言沟通障碍,且本案存在调解可能,随即我所公共事务部部长廖立华汇报,请求公共法律服务部参与进一步了解情况。
在交谈过程中,廖立华主任认为该事故可以考虑从调解方向引导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根据向各方了解的情况判断,该案虽然仅造成刘某、张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但已给他们的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充分制定调解方案,廖立华主任与事故双方当事人于次日到惠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协商调解。经长达三小时的调解,最终,事故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达成合意,并于当天晚上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
本案是我所律师在接待当事人来访,聘请律师意愿较强时,但发现案件具有调解可能的情况下,未签订律师代理合同,主动邀请区中心所调委会介入调解的成功实例。对刘某、张某来说,能通过人民调解拿到合理的赔偿款,无需支付律师费,减少了他们的诉累和维权成本而心存感激,为廖立华主任送上锦旗,但对于我们调解员而言,这只是服务于民、践行初心使命的平常工作,是每一个调解员孜孜以求的追求。同时本案的处理,也是惠阳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律所事务所之间、人民调解员与律师之间紧密衔接,构建法律服务共同体,共创和谐惠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