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为贯彻国家禁毒委关于修改《禁毒法》的工作部署,掌握惠州市对修改禁毒法的意见,省禁毒办赴惠州市开展禁毒法修订调研工作。本次调研工作由省禁毒办牵头,参与调研成员单位有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禁毒局、监管队),省司法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警官学院。我所执行主任查隆海律师作为律师代表之一参加此次调研座谈。
会上,省禁毒办一级高级警长杨剑钊表示,希望各位律师可以结合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实际情况,从禁毒工作长远发展大局出发,围绕国家禁毒办提出的重点问题考虑讨论,提出修改建议。
查隆海律师围绕本次调研的内容,并结合其自身工作经历,首先提出《禁毒法》的修改应科学定义毒品的概念,优化我国毒品管理制度,解决禁毒工作的本源性问题;对于具有成瘾性且易被滥用的物质,建议采取编制禁毒监控物质临时列管清单,并结合毒品的种类采取分级、分类进行管制;关于不满十六周岁未成人吸食第三代毒品处置的问题,提出要从立法层面加大对毒品检测室或者研究机构的投入,提升国家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检测和追踪能力,同时,提出要健全未成年人的强制隔离戒毒的评估制度。调研座谈会上,查隆海律师同时针对有无必要修改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确保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如何有效执行、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现行禁毒法有待需完善内容等方面提出其看法及建议。
本次调研以问题为导向,立足禁毒工作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进行多学科的深度交流,保障《禁毒法》修订工作的体系性和前瞻性,为我国毒品治理工作提供有效、坚实的法律支撑。